第十一届教代会执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两项学校制度文件
发布人: 戴福彪 发布时间: 2021-07-09 点击数: 167

    7月7日晚上,学校第十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育才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501会议室召开。会前经第十一届教代会执委会主任会议讨论确定,本次会议议题为审议《广西师范大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2021年修订)》、《广西师范大学科研业绩分类分级评价认定办法》、《广西师范大学科研业绩计分办法》、《广西师范大学高水平科研项目及奖项专项奖励办法》的议题。校党委常委、副校长苏桂发同志出席会议,校教代会执委委员以及科技处、社科处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校工会主席、教代会执委会主任委员赵铁同志主持。

    会上,赵铁副书记对《广西师范大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修订前期准备工作、修订意义、修订依据以及修订的主要内容并做了相关说明,苏桂发副校长对拟出台的三个科研分类评价管理文件进行解读和说明。与会委员对审议材料进行了深入交流和认真讨论,对审议材料给予了肯定,认为《广西师范大学教师师德师范行为处理办法》文件的修订进一步明确了教师不可为、不能为的负面行为清单,增强了制度的刚性约束和程序的可操作性,并对教师禁行行为清单、处理程序部分以及文件的规范性表述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认为《广西师范大学科研业绩分类分级评价认定办法》、《广西师范大学科研业绩计分办法》、《广西师范大学高水平科研项目及奖项专项奖励办法》文件目标明确、思路清晰,围绕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着眼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规律,从学校事业发展实际出发,以更加科学严谨的评价体系,明确了学校科研队伍建设的发展思路和改革任务,并提出了许多具体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完善修订材料起到了积极作用。

    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与会委员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广西师范大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2021年修订)》、《广西师范大学科研业绩分类分级评价认定办法》、《广西师范大学科研业绩计分办法》、《广西师范大学高水平科研项目及奖项专项奖励办法》的议题。

    最后,赵铁对委员们的积极建言表示感谢,执委们本着对学校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讨论审议,提出了很多积极意见和建议,希望相关部门根据会议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文案。

校党委副书记、校教代会执委会主任赵铁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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