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区管理相关部门职责
“《广西师范大学教职工住宅区物业有偿服务管理实施方案》师政后勤(2017)1号”规定,社区管理相关部门工作分工如下:
1.保卫处负责门岗值班、治安巡逻、交通秩序维护、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
2.后勤服务集团负责公共卫生保洁、绿化养护等工作。负责协同相关部门处理乱倒生活垃圾、破坏保洁绿化设施等行为。
3.后勤基建处负责供水、供电、排污、道路、路灯、电梯等公共设施维修维护工作。设置住宅区平面图和楼、栋、户牌号,公开有偿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学校住房管理办法,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处理违规装修、扩建、搭建、乱倒建筑垃圾等行为。
4.财务处负责管理服务费用的收取(代扣)、预算、拨付等工作。
5.社区办、居委会负责监督管理工作。设置宣传、公告栏和服务监督电话,定期开展服务满意度调查工作,广泛收集住户意见和建议,及时将住户的意见和建议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并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妥善处理。
二、社区服务
●民政工作
1.满60岁(含60岁)以上老人可以到社区办理“广西老年人优待证”。
2.满80岁(含80岁)以上老人可以到社区办理“桂林市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已办理过的不需再申请)。
●社保工作
1.就业失业登记证:凡年满16周岁以上,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以下,目前无业的城镇常住人员,可到社区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2.居民养老保险: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户籍在育才社区的居民,可以到社区办理居民养老保险。
3.居民医疗保险:具有桂林市城镇户籍,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城镇居民、在校就读的大中小学生(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和其他符合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均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卫计工作
1.办理按企业比例缴过养老金后,个体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增资。
2.为符合生育和再生育的已婚育龄妇女出具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单。
3.符合生育和再生育的已婚育龄妇女在社区可以免费领取叶酸片。
4.办理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年老享受奖励申请(已享受职工退休后增发待遇的,不得再申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5.办理城镇居民计划生育手册(一孩和二孩登记),免费领取避孕药具。
三、居民日常生活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1.居民生活要遵守宿舍区作息规定,不得从事影响他人工作、学习和生活的活动。
2.各类车辆应在指定的停放点按顺序停放,并按学校的有关规定交纳管理费。
3.社区严禁饲养家禽家畜、挖地种菜或种其它植物、搭建灵棚、乱搭乱建、乱堆乱放。
4.居民装修要遵守宿舍区管理规定,要把废弃物集中堆放并及时“自行”清运。
5.入住我校社区的外来人员,要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消;只有到社区登记1个月后,才能办理相关证明和证件;如需办理居住证,请先到社区居委会开取居住证明,然后到七里店派出所办理后续手续。
6.社区咨询电话:582697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