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转发自治区妇联等四部门《关于2021年继续在全区深入开展寻找广西“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桂妇[2021]13号)文件精神,学校工会联合校党委宣传部认真组织开展了遴选推荐工作。经学校各学院(部)、各单位推荐,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学校评审组召开会议评选推荐,校评审小组民主评选,并公示无异议,决定授予苏旭南等20户教职工家庭2021年广西师范大学“文明家庭”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教职工家庭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带动更多家庭参与到家庭文明建设中。希望广大教职工以他们为榜样,积极参与到家庭文明中,为学校和谐校园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21年广西师范大学“文明家庭”名单
广西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