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自治区文明家庭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及所属分工会:
根据自治区高等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的自治区文明办《关于做好第二届自治区文明家庭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拟于近期开展第二届自治区文明家庭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我校组织推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为着力点,以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促进家庭和睦,促进亲人相亲相爱,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促进老年人老有所养,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不断提高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二、推荐范围
各学院(部)、各单位从获得自治区级以上荣誉个人的优秀家庭(如八桂楷模、五好家庭、最美家庭、优秀共产党员、人民满意公务员、优秀警察、优秀教师、优秀医务工作者、劳动模范、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三八红旗手、最美人物、荣誉军人、好军嫂、十星级文明户、县级文明家庭等)中综合衡量、择优推荐。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的优秀家庭,特别是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积极贡献的优秀家庭,列入推荐范围。
三、推荐名额
各学院(部)、各单位限推荐1个文明家庭(不符合条件的可以不申报)。
四、推荐评选程序
(一)单位推荐:各分工会、各单位进行宣传动员,按照推荐范围和评选标准(附件1),开展好评选推荐工作,确保评选出体现时代精神的优秀家庭。
(二)组织评审:校工会、宣传部组织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评审会议,对各单位推荐的文明家庭进行审议,确定推荐自治区文明家庭建议名单;
(三)征求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计生、安全保卫等部门意见;
(四)公示:将拟推荐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为期五天公示,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五)行文上报自治区高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截止时间:5月5日前。
(二)报送材料:
1、所推荐的文明家庭填写申报表(见附件2)一份(需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撰写1500字家庭事迹材料一份(表外另附);
3、提供全家福彩照纸质版(7寸)和电子版(jpg格式)一张。
将上述材料报送至育才校区教工活动中心工会404办公室或雁山校区起文北楼553工会办公室,同时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1113946829@qq.com(文件夹名:单位+第二届广西文明家庭申报表)。联系人:赵丽;电话:0773-5833084。
(三)校宣传部新闻中心为拟推荐的文明家庭制作5分钟的先进事迹宣传短片。
附件1:文明家庭标准
附件2:第二届广西文明家庭申报表
校工会
宣传部
离退处
2020年4月27日